變了味的網絡投票,亟待對症下藥、加大整治。強化對規則制定的監管,加強對投票過程的監督,才能助推網絡投票回歸正軌、發揮應有功能
近日,浙江省教育廳發布通知,明確規定凡是涉及學生(幼兒)個人榮譽的各項評選活動,原則上不得採用面向社會的網絡投票。6月初,江蘇宿遷出台“文明20條”,其中倡議“朋友圈不拉票、不刷屏”。對這些新出台的規定,網友們紛紛叫好,並建議在全國推廣。
萌娃評選,纸巾厂,才藝比拼,商業排名……曾幾何時,種類繁多的網絡投票入侵微信,在群聊和朋友圈中瘋狂刷屏。《中國青年報》社會調查中心調查顯示,有45.6%的受訪者曾參與朋友圈投票活動,44.7%的人表示綁架式朋友圈投票讓人煩惱。
不可否認,網絡投票與傳統問卷調查相比,不僅能節省印刷費用和人工派發的費用,其系統自動計票的功能,也省去了后期計票的人工成本。在提高投票效率、擴大參與范圍、助力公平公正等方面,網絡投票起到了積極作用。
然而近年來,受利益驅使,網絡投票逐漸變了味,背后充斥各種套路和陷阱。有的成了參評者人脈的賽場,有的淪為商家品牌營銷的把戲,有的變身刷票機構牟利的工具,還有的成了不法分子盜取個人信息的黑手,甚至已經形成了一條黑色的產業鏈。
投票前需先關注某個微信公眾號,已經成為商家以極低成本營銷推廣的新寵。參評者為了拿到心儀的名次,在朋友圈和群聊中大量轉發投票鏈接,不知不覺成了商家的“活體廣告牌”。
除了讓商家賺足眼球,網絡投票還給刷票機構提供了詐騙機會。據報道,一位白領媽媽為讓孩子拿到某個萌娃評選的頭名,先后花6000元找機構刷票,最后卻發現上當受騙。還有的投票主辦方以防止刷票為由,要求投票人在投票前提供真實姓名、手機號等個人信息,或者獲取定位服務、訪問通訊錄等各種手機權限,最后將收集到的個人隱私信息打包販賣給不法分子,為精准詐騙提供了“溫床”。
變了味的網絡投票,亟待對症下藥、加大整治。強化對規則制定的監管,加強對投票過程的監督,才能助推網絡投票回歸正軌、發揮應有功能。
一方面,平台應守土有責,加大對投票鏈接的審核,暢通舉報違法投票鏈接渠道,從源頭把好關,堵住不良投票鏈接的泛濫﹔另一方面,監管部門要及時出台管理辦法、有效填補制度漏洞,增加網絡投票的違法成本,進一步加大懲治利用網絡投票斂財的不法分子。
(責編:王仁宏、曹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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